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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严禁非法自媒体账户对学校名称权侵权行为的通知
2025-09-01 11:07  

 


 

 

近期,网络上出现部分自媒体账号和网络群组在未经我校授权的情况下,使用河南工学院形象标识(校名、英文名、简称、LOGO、校园图片等)运营社交群组(如“河南工学院表白墙”“河南工学院校园墙”等)及假借学校名义组建聊天群(如“河南工学院新生群”等)。此类账号及群聊的运营主体和信息发布均不属于学校监管范围,为擅自使用我校名称、形象标识。此类行为均未取得我校合法授权,存在发布商业推广、虚假信息、误导公众、骗取个人信息等风险。

    经我校师生反映,某些机构、商户和个人借助抖音、快手、小红书等平台发布与我校招生工作相关的虚假信息,或以学校老师、学长学姐、新生报到志愿者的名义,非法创建2025新生QQ群、微信群,诱导新生关注和进群,在上述平台和群内进行所谓的“在线答疑”,取得新生信任,实则打广告推销、诱骗新生参加培训等等,严重损害了广大新生的利益、损害了学校社会形象和正常招生秩序。任何在上述非官方新生群发布关于学校信息、协助转专业和其他推销信息的行为均为非官方行为,学校已着手收集相关证据,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任何单位、商户或个人在未经我校授权的情况下,严禁使用“河南工学院”等指向性文字和我校校徽图像标识在微信、QQ、微博、抖音、快手、小红书等网络平台建立账号,发布信息或从事经营活动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未获得学校授权而使用学校名称或标识的网络平台账号,已构成对学校名称权的侵犯,损害了学校合法权益,应当立即停止运营并删除所有相关信息。凡是我校商户有此类侵权行为的,请于三日内对涉事账户进行改名或除名工作,学校将依据合同严格处理,对于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学校名称或标识的单位、商户或个人进行处罚。对于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后果的,学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有资产管理处

  二〇二三十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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